好想踩扁牠。

 

 

還記得去年某天吃飯時看了部期待已久好不容易入手的片子某某蜈蚣,看完後我罵了個半死,絕對不是因為它多驚世駭俗或著噁心,而是我飯都吃完了電影居然還沒開始串連,拖戲拖到讓人無言,通常對於我們這種常挑奇怪恐怖電影來看的人而言,內容實在不怎麼樣,誰知道幾個月後在台灣媒體大肆報導之下,人形蜈蚣被渲染成"史上最驚悚,挑戰人類忍受度極限"的極噁心電影,每個人一窩瘋關注它,恐不恐怖早已不重要,有沒有看過才是第一要務,導演倒是拍得很開心,原本就誇口會出三部曲,本集中更是打著串12個人來吸引觀眾,未演先轟動,說實話它原本就是小成本三流片,硬要將它端出來擺上檯面太看得起它了。

 


劇情敘述:


劇情延續著第一集,某人看了人形蜈蚣第一集之後突發奇想,想要親自實驗片中的變態行為,於是找了12個人,做成一個巨大的人體蜈蚣。導演表示他將色情片與恐怖片的虐待情節混合在一起,變成這部電影的特點,這種虐待式色情片十足吊人胃口,導演再透露加上男主角的驚悚演出,一定會讓觀眾看了背脊直發涼。





 



導演騙人,根本就沒有串12個人,或許是實踐困難也許是想製造爆點,最後也才串了10個人而已,當吸引你的噱頭變成你想斷它頭,雖然明白電影界多的是此種宣傳手法,還是讓人覺得導演有夠會說嘴,那麼眾所矚目噁心變態無恥下流凌虐挑戰人類道德極限的地方呢?坦白說完全沒有,最大問題就是出在整部片都是黑白的,之前導演放前導預告出來時大家都以為黑白色彩只是種宣傳手法,從頭到尾就導演在那邊自high講話,完全沒透露本集演什麼,第二支預告出來時老樣子是黑白,讓人以為是不是畫面太噁爛所以使用黑白來避過電檢,畢竟英國認為太噁心全面禁止本片上映,但大家千萬別被誤導,英國在禁片根本就是家常便飯了。

 


某些老黑白電影會讓人覺得恐怖,是因為氣氛和年代塑造使然,所以讓人感到詭異恐怖,而本片則會讓人感到好笑,有點畫虎不成反類犬,它場景比上集更簡陋,大多是在陰暗停車場、和廢棄工廠,並且有不少雨天場景,原本就不怎麼明亮的設定,黑白色彩則讓它看來更不清楚,加上整部片並沒有什麼台詞,只看到一個矮胖長相畸形有著肥大肚子的停車場管理員(以下簡稱肥肚仔)不斷上演默劇,並沒有多大加分效果,並且那些串人過程中拔牙、碎骨、訂臉、挖膝..等畫面都變成黑白,少了點血腥,也失去真實感,反而變成一齣無言的搞笑默片。





 



自上集變態醫生領便當後,大家都在猜想本集是誰要來串人,導演又說醫生還會繼續出現,原本想說該不會是玩兇手沒死成又復活的老梗,結果醫生還真的出現,導演讓人形蜈蚣真的在片中變成一部電影,上集所有一切都只是好萊塢拍得恐怖片,而肥肚仔則是個對它瘋狂著迷的恐怖粉絲,停車場潮濕陰暗加上肥肚仔本身就有自閉傾向,又飽受眾人欺凌嘲笑,於是乎他成為了一位對蜈蚣傾心,不斷重播影片並且會邊看邊打手槍的小變態,前半段有大半時間都在看他自high,不禁讓人感到這演員費也太節省了點吧。

 


變態殺人魔背後必有一個瘋狂媽媽」這已經是不用言喻的固定模式,導演很明顯是在惡搞這點,所以讓肥肚仔的媽媽整天在那邊碎碎念又想帶著肥肚仔尋死,最後被肥肚仔爆了頭,但是畫面是黑白所以一點都不精彩,更像兒戲;當然也諷刺了現今社會崇拜偶像追星與模仿的現像,媒體們所給出的東西其實會深深影響接收者,心智較不成熟健全的人容易跳脫不出,像肥肚仔心中變態情緒就是因為人形蜈蚣電影被放大,他認為得到認同感與刺激,心裡覺得這種方法可行,根本分辯不出真與假,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家長總是害怕小孩看到太過暴力血腥電影的原因之一。





 



全片最大敗筆就是導演將觀眾當弱智耍,我們看著肥肚仔"奮力"偷襲12個人,隨便拿把槌子就可以敲暈他們並且沒人發現,而被捆綁的無論男女居然都沒人想盡辦法抵抗逃脫,再來他不是專業人員所以只能利用手邊簡單工作依樣劃葫蘆做出人體蜈蚣,手法非常粗糙也就算了,過程中沒人痛死或失血過多而死也太讓人無言,畢竟哪有那麼簡單就能10個人腸便相通,雖然經典食糞場面依舊出現,只是看著只會感到"怎麼可能那麼簡單",完全失去真實感,而最後蜈蚣大反撲也很好笑,好笑的是肥肚仔被灌了小菊花還能活蹦亂跳爬起來,導演你倒是告訴我那些一擊就倒在地上的人究竟是怎樣,前天上吐下瀉所以才手無縛雞之力嗎?

 


導演發下豪語要拍三部曲,但第二集明顯已失去話題性,內容比起上集更是粗糙沒品質,最後更是用一切都是肥肚仔自己在幻想來代帶過,這意思是說下集主角還是他嗎?那下集是打算串幾個人?30、50、還是100人?算了導演自己高興就好,就算他要把他自己給串上去也沒人會反對,只是會讓人覺得串蜈蚣這個題材原本可以好好發揮卻被浪費掉有點可惜罷了。

 


 

年份:  2011


國家:  荷蘭


驚魂處:  12人大雜燴。


恐怖指數:  發霉土司,小狗吃了都會拉肚子。

 


你還拍第三集啊?



這假人會不會太假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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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